英雄对于其他种族来说,可能只是代指一个强大的,拥有统帅,部队能力的单位。
但对于我们人类来说,英雄这个词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。
在亚沙大路上,出现英雄职业之前,我们人类就已经有了英雄这个概念。
第一次万族争霸,拥有施法能力的术士反叛人类,加入巨人族。
人类存亡漂泊之际,英雄麦克斯带着人类翻过莱德山脉,四渡莱茵河,三进三出赞多高原,于荒芜的恩洛斯平原成立恩洛斯国。
英雄泰勒开农业,种植最早的狗尾巴麦,于绝境中挽回了人类的元气。
英雄格兰,带领4oo勇士,覆灭了强大的食人魔部落,最后格兰战死,4oo勇士仅剩13人。
我们人类的崛起,从来不靠使的施舍,也不靠别的种族的怜悯。
而是靠着我们的先祖,一位接着一位,一代接着一代的牺牲,靠得是我们的薪火相传!
这就是我们人类的英雄,为了人类的存活,为了人类的延续,与远比我们强大的敌人战斗,与艰苦的环境战斗。
我们英雄永不屈服于异族的统治,哪怕粉身碎骨。
我曾经只是一个普通的骑兵队长,我亲眼目睹了圣使教会的牧师凌辱了一位八岁的女孩。
所以我带着我的骑兵部队,将整个教会铲平,在使的雕像上放了一把火!
后来,我开启了漫长的逃亡,在逃亡中,我觉醒了我的英雄之路!
我始终认为,这是亚沙世界对我的认可!
世界认为我做得是对的!
使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形势所迫,我们人类不得不依赖于使,但这只是暂时的。
当使撕开自己仁善的伪装,露出獠牙,必须要有人,可以站在人类的前方,替人类而战!
我的子孙与部下,绝不允许将信仰交给所谓的使。
我们的信仰就是人类的不屈与抗争!”
罗狮的心里憋着一股劲。
他从小就将姆拉克爵士视为自己的偶像。
为了接近姆拉克爵士,他奋力拼搏,与狱,与混沌魔怪厮杀。
他从一个姆拉克家族的旁系(不是姆拉克爵士的亲生后裔,而是牺牲的姆拉克爵士部下的后裔),一步步成长至今,终于成为了英雄。
可是,如今一直告诉他要不屈和抗争的偶像,选择了对黑暗缴械投降。
罗狮很想拽着姆拉克爵士的衣领,对他大吼:
“爵士,你的豪情壮志呢!你的人类信仰呢?
你为什么就这么放弃了!我们所有人都愿意跟着你去死!
埃拉西亚这么对你,你就不能带着我们反了埃拉西亚吗?!”
但罗狮说不出来。
他的女儿斯密特,他的妻子拉菲,跟着他奋战至今的领民,都成了缠绕在他身上的绳子。
当一个男人一无所有的时候,他可以为了自己的理想,为了自己的信念而战,不惜一切代价。
可罗狮已经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骑士了。
他的马,被拴上了名为家庭的缰绳,他的剑,佩戴上了名为部下的剑鞘。
罗狮,闭上眼睛,眼泪划过眼角。
姆拉克爵士也是这样。
他背负的,远远比罗狮背负的要多得多。
“爵士大人。”
罗狮整理了自己的思绪,登上了狱的城墙。
姆拉克爵士看着罗狮,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,说:“小狮子,你来了?”
罗狮用力点点头。
“事情你都已经清楚了吧。”
“爵士大人,真的没有任何办法挽回吗?”
姆拉克爵士摇了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