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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2章 秦记饭馆(第2页)

“也并不是手下留情,”林初夏给他解释,“你现在所学的法律只是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,咱们国家成立以来,法律是不断的健全和补充的,老食品厂这件事,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说,确实触犯了法律,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还要讲人情,而且那些人在夏阳食品厂门口,并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和夏阳食品厂的直接损失,真正执行起来,可能并没有你的预期效果。”

当今社会,依然处在一个传统的社会制度中。

在适用法律的时候,会考虑多种因素。

天理不可违、人情不可悖,力求三者兼顾,成为传统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特点和鲜明特色。

这是由传统经济生产形态、综合法制社会治理结构、群体法律意识和漫长的文化积淀所形成的,具有法律文化惯性。

你可以说这样的法律不够公正,但不得不承认,这样的法律也更具有人情味。

而秦建军他们学习法律,需要做到的就是在有人情味的同时,尽量给予公平。

法律不外乎人情。

这句话常常被一些托关系走后门想逃脱责任的人挂在嘴边,以为法律可以徇私情,然而,情况并非如此。

这里的“人情”并非人之私情,而是指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。

法律不外乎人情,是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能脱离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。

而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也就是所谓的天理。

因此,人情、国法、天理是相互统一、相互依存、契合无间的。

两个人就这个问题说了很多,秦建军从林初夏这里,听到了很多不一样的言论,很多之前想不透的问题,豁然开朗。

等两个菜做好了,秦建军还有些意犹未尽。

林初夏笑着招呼他,“走吧,跟我回家,你四叔也好久没见你了。”

秦建军挠了挠后脑勺,“一会儿店里就忙了,我还是不去了,四叔应该也不会想我。”

每次四叔和四婶在一起,他感觉自己像个电灯泡,照的自己都心慌。

他以前高冷霸道的四叔再也不见了。

哦,对他同样是高冷霸道,那还是好好给四婶挣钱吧。

林初夏离开后,高乐乐一脸崇拜地感叹,“林总可真厉害,她懂得可真多。”

秦建军很认同这点,“我四婶做什么事都很厉害,跟着她做事就是踏实,不管遇到什么困难,好像没有什么能难倒她的。”

即便有不能解决的事情,四婶也会积极面对。

他就是一直在学习四婶的这种心态。

高乐乐点点头,又看向了秦建军,“你也很厉害,白天在包子铺上班,晚上还要去读书,还懂那么多。”

秦建军被她夸的不好意思,“我还差得远,那什么,我后边还有点事儿,先过去了。”

高乐乐又叫住了他,趁他转身塞给他两块糖,“我妈他们单位的,你尝尝。”

还是奶糖。

秦建军笑了笑,“谢了。”

秦建军拿着糖去了后厨,看到秦娟直接把糖给了她,“姑姑,你拿回去给宁宁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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