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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 章 Chapter13(第4页)

在苏格兰场的记录中,罗伯特街以往没被标记过,至少三十年来没有相关报案记录。

莫伦琢磨着路灯上的符号。

一个“s”与两个“→”,硬要往已知含义上解读也不是说不通,但更有可能是其他的未知含义。

以“s”为例,下定义不是乱下的。

s是表示「开始」、「周日」的单词字母,所以有了“尽快动手”、“周末行动”的意思。而说“屋里有狗”,是将s看成一根遛狗绳。

莫伦大胆假设,做标记的人是在观察着罗伯特街44号有几个人出入。

路灯标记例的“s”指代单词佣人的字母,一个“s”,是只有朱莉一个佣人。

两个“→”就像是拿着两把剑,说的是两位保镖。

一共三个符号,与帮佣朱莉、两位护送她晚归回家的保镖从人数上对应了。

按照这个逻辑,标记者还会再来。

莫伦离开伦敦一个多月,现在她回来了,路灯上该添新符号。

那么是谁留的符号呢?

莫伦与雷斯垂德喝下午茶之前,先去街坊邻居家闲聊了一会。

与朱莉描述一致,邻居们也没人现过去一个月多出现陌生鬼祟的身影。

再看朱莉与两位保镖进出44号的时间点,多是在天黑前后。

做标记的人要观察这一幕,说明当时就在附近,但又完全不被街里街坊怀疑。

这人必是熟面孔,接近路灯的行为更是自然而然。

——点灯人。

莫伦想起这种看似不起眼的职业。

点灯人,点街灯。最初是点蜡烛,后来点灯油。

等到19世纪初,伦敦街头安装煤气灯,要用一根长杆伸入灯罩点火灭火。

再后来升级了机械开关,可仍要人工维护运作,启动与关闭某片街区的煤气灯。

点灯人每天会在日出与日落时分出没,他们接近路灯是再寻常不过的事。

罗伯特街的点灯人,人称“秃头阿尔”,在这里干了两年。

除了点灯,他还在郊野的一家农场里做活。一直挺勤快,没传出有偷奸耍滑的行为。

标记者是阿尔吗?

莫伦加快回家的脚步,就看这两天的情况。

夜色渐暗,又到了该亮起路灯的时候。

阿尔和往常一样打开街灯开关。

开始从头到尾走一遍他负责的街区,确保街上每盏路灯都亮了。

与往常不一样的是,在进入罗伯特街后,他开始四处张望。

走到44号附近,左看右看,确定人行道上没人。蹲下,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石子,伸向路灯底座。

这个时候,阿尔从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。

像是问晚饭吃了吗,她问:“阿尔,你打算给海勒小姐画哪个符号?”

阿尔被聊家常的语调迷惑了,居然脱口而出给了回答。“字母「h」。”

慢一拍,现不对!

是谁在问他?

走路都没声音的吗?!又怎么会知道他要做标记?

“鬼啊!”

阿尔尖叫出来,以为是被鬼盯上了。

下意识回头确认,回头看见来人居然是莫伦,更是傻在当场。“您、您、怎么是您啊?”

莫伦:“这该是我来提问,怎么是你?你收了谁的钱,来这里做标记?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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