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。
所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,不光是顺利的完成了秦始皇嬴政所下达的各种任务和命令,甚至可能还是额的完成了秦始皇嬴政,所下达的各种任务和命令。
这让秦始皇嬴政又怎么可能会认为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。
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,所做的事情就是错误的呢?
毕竟秦始皇嬴政,又不一定会知道这些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势力政权当中。
所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的真实身份,就算他们这些人原来都不是秦国的子民,可是恐怕依旧会被秦始皇嬴政给视为是他们秦国的自己人。
因为秦国自有国情在此,本来就是一个开放包容,非常喜欢吸纳各方人才投靠的国家,否则秦国也不可能在战国七雄中崛起。
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人家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。
所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,也只不过是太想要追求“进步”,太想要表达自己对于秦始皇嬴政的忠诚罢了,
所以才会表现的有那么一点点的急功近利了而已嘛,但是从本质上来说,他们这也还是在尽心竭力的为秦始皇嬴政办事了嘛,这又怎么能算得上是什么错误的事情呢?
但是事实上,他们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这六个国家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。
所做出来的这一切,比如说故意层层加码,严重剥削秦国底层老百姓们的恶事,最后这些所有的骂名和罪责,却全部都要落在了秦始皇嬴政本人的头上。
因为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。
在做这些恶事的时候,打着的就都是秦始皇嬴政的旗号,所以只要是有了什么不对的地方,那就一定是秦始皇嬴政所下的命令。
谁让他秦始皇嬴政,这个秦朝的最高统治者,才是秦朝的最高负责人呢?正印证了那句欲戴王冠,必承其重。
总之就是一句话,秦始皇嬴政罪大恶极、独断专横、横征暴敛、冷酷无情,反正什么坏事都是秦始皇嬴政干的就没有错了。
另外在处理刑狱案件的时候,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。
也同样可以像陈胜和吴广二人,之前所捏造出来的“失期,法皆斩”那样,对各种秦国律法的刑罚严重程度,暗中进行添油加醋。
反正普通的底层秦国百姓们,又完全都不了解秦国的法律,尤其是原本属于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的那些百姓们。
他们这些人原本就不是秦国的子民,也只是听说过秦国的法律严苛至极,又哪里会真的知道,秦国的律法到底是有多么的严苛呢?
那还不是全凭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,随意的拿捏。
不管那些罪犯们到底都是犯了什么样的罪行,反正最后就一律从严从重的判决就完了,轻则刑徒,重则斩。
这样一来就可以把那些曾经犯过错误的罪犯们,都给逼迫到秦国的对立面来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就是削弱了秦国本身的力量。
壮大了他们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这六个国家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,反抗秦国暴政的力量。
而二来嘛,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。
也可以通过这种先给这些犯人们,依照所谓的“秦律”来进行严加重判,然后再以个人的身份出面,卖情面帮助那些犯人们脱罪的方式。
来打一个巴掌,给一个甜枣,以此去结交那些真正的秦国亡命之徒,将他们这些亡命之徒给通通的收为己用,为日后的起兵反秦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工作。
而那些被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,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势力政权当中,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所救下来的犯人们。
却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,他们所犯下的罪责,也很有可能正是这些齐国、楚国、燕国、韩国、赵国、魏国。
他们这六个国家,以及其他被秦国所灭掉的各个小诸侯国政权势力中,所逃出去的那些余孽们,故意构陷他们的,为的就是能够顺利的收服他们这些犯人们。